农学系党支部发展学生预备党员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2-02-13 浏览次数:

 

根据我院学生入党条件的有关规定,现对学生党员发展条件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培养标准,为学生的自我发展提供必要的动力源泉,严格认真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和培养程序,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从而确保实现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农科、外语系学生入党条件规定如下:

一、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另外发展学生党员必须是团员。

二、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准确把握入党条件:

1.坚持团委推优入党。

2.组织条件

学生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经基层团组织推优,经系党支部批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至少一年以上。

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时间和表现,作好年度计划,报上级党委批准。

对在中学(或中专)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从其档案转入我支部开始,培养期至少半年。

3.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学生应具备较敏锐的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是非辨别力,在思想和行动上能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生能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当前主要是学好新党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学习中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及时写出学习体会并交系支部,参加相关的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已拿到结业证书。

能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会议),要认真听讲,遵守会场纪律,能按时上交组织。

学生能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至少要做到每季度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按时上缴),每学期一次口头汇报。汇报材料要真实诚恳,有见解,能做出合适的自我剖析。

4.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

学生能积极参加院系(班)的各学生工作团体(如学生会),并能胜任相应的职务,负责组织好各类教育活动,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在实践中锻炼成才,主要骨干要实行重点培养。

学生能积极报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类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并力争获得院一、二、三等奖和一、二等奖优异荣誉至少一项。

学生能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组队深入城乡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规定提交实践论文。学生入党前至少要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小分队。

5.班级工作和集体成绩

学生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上级领导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模范遵守校纪班规,不能出现任何违纪现象,尤其不能受到行政处分。学生在本人所在班级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激励示范作用,在考察期间至少要获得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干(班干)一项。

学生所在班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对班级主要骨干可实行重点培养。

6.学习成绩和竞赛活动

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近一年中至少要取得三等以上奖学金一次或单项奖一次,考察期间一年中没有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在本班中等及中等以上或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以内。

学生要积极参加各类相关专业的学科竞赛活动,对成绩突出,获得院级以上荣誉,为校、系争光的个人实行重点培养。

学生要积极学好专业知识,努力扩展知识面,积极参加专业教师相关专业的科研工作,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在学年内发展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考察期间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必修课、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学习成绩在本班中等及中等以下或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以后的;

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者;

违反校纪校规被处分者;

体育未达标者;

有一次及一次以上旷课者或屡次不参加校、班、团活动者;

要求被考察者主动的向党组织递交季度或学期的思想汇报,在培养考察期间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4份,口头思想汇报不能少于1次;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恶劣者;

在培养考察期间没有获得系以上的各项奖励一项者;

三、本规定解释权为农学系党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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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