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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1-12-30

 

 

院内各单位:

为了认真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全体职工履行职责。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考核工作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从而为奖惩、任用、培训等提供客观依据;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调动教职员工参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规范学院各项管理,促进学院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范围、内容、时间

1、范围2011年度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含享受正式教职工同等待遇的聘用人员)。

2、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时间:201215起至2012331。各单位应于310前将结果报考核办公室,逾期不予审核验印。(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二)

三、考核的原则、程序、要求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程序

以各处()()、附属医院、附属学校为考核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应按照市人事局及学院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

1、个人述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将述职报告交所在考核小组并参加述职。无特殊情况不参加个人述职的,考核组不得计分定等。

2、小组测评。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测评表见附件四)各考核小组统一打分,以行管、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高、中、初)分类按分数高低进行排队。 (考核量化标准见附件三)

3、其它要求

1)省、市管干部的考核。全院集中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文件)执行,考核登记表使用中共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定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人员”的考核。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分别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各1份。

3)临时抽调人员的考核。从教师岗位临时抽调到行管岗位工作不到6个月的,参加原所在部门考核;抽调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参加抽调部门考核。

4)其他人员的考核。脱产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职工当年不能评优;当年6月底前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己内退或当年7月后正常退休的职工均参加考核,但不能评优;今年新进的毕业生及聘用人员均参加考核,考核等次为不定等;聘用外单位的职工,能回原单位参加考核的,由我院出具工作表现证明,回原单位考核。

四、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具体规定(见附件一)

五、评优评先的比例及要求

1、考核评优的比例。按在职人员总数的12%评选。评选结果各由考核单位分类上报学院组织人事部,评选过程各考核单位不得突破分类指标比例(专业技术人员类分别按高、中、初级职务分类,管理人员按行管、工勤人员分类),并不得互相挤占评优评先指标。

为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各考核单位按在职在岗人员总数12%的比例评选院先进工作者

2、及时做好考核等次的反馈及奖励。各考核单位应根据考核中关于不能评优秀等次和确定不称职等次的规定,进行对照核查后,按照考核人员的分类分别造册报学院考核办,并上报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人员的依据。经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张榜公布。主要公布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名单,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名单不另张榜公布。

从公布之日起两天内,每个被考核人到所在考核单位签署反馈意见。被考核人如不按规定时间签署反馈意见,视为对考核结果的认可,由所在考核单位代签署同意的反馈意见,按时上报市考核办审批。对评为优秀或先进工作者的,由学院发给荣誉证和适当的物资奖励。(附属医院和附小可参照执行)

六、考核纪律

1、各考核单位必须按照学院制定的考核标准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职在岗人员无特殊理由不得缺席,无故缺席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2、考核测评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坚决杜绝拉帮结派,不搞小集团,不打感情分、关系分、报复分。在考核评优中有违反考核规定的,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院纪委、监察查实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3、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讲风格。凡是有影响团结和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当年不能评优秀。

4、被考核者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考核资料,影响学院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的,当年考核不能评优秀。

5、在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当年考核不能评优秀;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6、当年参与赌博活动的、停薪留职但不按时足额上缴学院各项费用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七、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抓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学院的安排,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院考核机构。

(一)成立由学院党委、行政领导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刘子秀同志任组长,李世胜、翟惠根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与组织人事部合署办公,牵头负责具体工作。

(二)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以党支部为考核小组(名单附后)各考核小组由支部书记召集组织考核(实验人员除医学部放入实训中心,其他均列入系部考核)。

八、按市人事局有关精神,严格控制连续三年优秀的考核评定。

九、如有特殊情况,各考核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安排。

附件:1、关于年终考核中的有关具体规定

      2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3、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2011年考核测评表

      4、各考核单位优秀指标分配表

 

 

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关于年终考核中的有关具体规定

一、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当年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年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

3、在校外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或停薪留职不履行合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

5、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级

1、当年受到学院警告处分的。

2、年累计旷工3-7天的。

3、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病假累计22天以上(含22天),事假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或有旷工行为的或上班期间经常迟到早退、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人事部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上班的。

3、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年度无一篇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无科研成果(排名前5)或未担任教材主编、副主编的。

4、教学人员在教学工作中出现教学事故或所教班级学生反映教学效果不好。

5、因工作失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单位财产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二、加分规定

1、奖励计分:获省、市、县(院)级奖项的(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分别加5分、3分、0.5分。获省、市、院优秀班主任或各种竞赛奖励分别加3分、1.5分、0.5分。

2、工作量加分

1)教师每超100节课时加0.5分(基本课时为320节,最高加分为2.5分)。

2)行管、工勤人员年出勤为220天,每缺勤一天扣O.05分。

3)当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加0.5分。(担任半脱产、函授班班主任的加0.2)

3、著作加分

1)在国家级、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分别加2分、1分。

2)各类学术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分别加1.2分、0.8分。

4、学术论文加分

1)国际、国家、省级含大学学报发表的论文分别加2分、 1分、0.5分。

2)省级及省级以上学会授予的优秀论文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5、教材加分

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分别加2分、1分;省级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分别加1分、0.5分;一般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分别加0.5分、0.3分;参与编写教材的编者,0.2分。

6、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立项加分

1)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加5分;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省级优秀奖或地级一、二、三等奖加1.5分;地级优秀奖或教案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2分。

2、国家级科研立项的加4分、省部级科研立项的加3分、厅级科研立项的加2分、市级科研立项的加1分。、

7、上述成果获奖和立项属于合作项目的,按参与者名次排序加分,比例依次为50%;20%;15%;10%;5%。

三、加分说明

1、各种加分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以原件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实的资料或数据,追查责任人的责任。

2、同一篇论文以最高级别正式发表计分,接到采用通知书的不计分,上年底发表但考核未计分的今年可计入。(时间为20111120111231止)

3、教师的课时统计为当年两学期总课时,以教务处核实为准。

4、病、事假以各处()、场、院、系部考核报组织人事部登记的为依据。如查实各部门有考核不实的,追查部门负责人责任,弄虚作假的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5、担任班主任的加分,以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6、各种奖励均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登记后为准计算。

7、全部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但加分总数可以作参考分。测评分在同一等次内(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总分相等条件下,加分总数多的,排名靠前。

                            

附件二

2011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组织部门            参加人员

2011.12.15-12.20, 制定方案, 考核办,

2011.12.21--12.28, 讨论方案宣传发动, 考核办, 院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各考核小组负责人

2011.12.29-2012.1.3, 学习文件及考核细则,个人小结、述职、测评, 各考核小组, 全体职工

2012.1.4--3.10, 审定考核结果, 各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

2012.3.16--3.20, 造册上报人事局审批, 考核办, 考核办人员

2012.3.20--3.25, 总结表彰, 组织人事部, 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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