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规公务接待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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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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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违规公务接待的突出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宁远县林业局虚列招待事项问题
2020年,宁远县林业局向其他县市区林业部门索要空白接待公函,虚列公务接待73次共计7.25万元,用于冲抵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5月,时任办公室主任罗斌先后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黄宏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二、东安县芦洪市镇中心小学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2019年,芦洪市镇中心小学超标准接待62次共计1.46万元,同时存在违规打包特色菜肴和违规提供烟酒、扑克等问题。2021年5月,芦洪市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永、总务主任伍贤军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三、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无公函接待问题
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177次,其中无公函接待116次,同时存在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2021年4月,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朱益元、办公室主任杨柳东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有的虚列接待事项,掩盖违规事实;有的有禁不止,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有的执行制度不严,明知手续不全却审核报账。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单位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整治违规吃喝的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各级党组织必须以此为鉴,切实扛牢主体责任,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纪律规定,对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及时通报曝光,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永州市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