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部门媒体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及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组织人事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具体要求和流程
学院网站、部门网站、校园广播,微博、微信(含各二级单位微博、微信)、橱窗、条幅以及电子屏等。
“三审”:具体业务科长负责一审,分管副部长负责二审,组织人事部部长三审。
“三校”: 具体业务科长负责一校,分管副部长负责二校,组织人事部部长三校。
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本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此规定,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把政治观,切实提高媒体信息发布的真实性,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组织人事部
201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