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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3级三(五)年制大专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查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1-07 】

各系部:

为做好今年我院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大学生顺利开展学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湘教工委〔200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及2012年省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会年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入学教育重要内容。

各系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要安排足够课时,专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手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载体,在新生中普及心理健康基本常识,特别要结合各系实际,帮助学生学会正确处理校园人际交往关系,初步了解心理自我调适方法和校园心理障碍求助渠道,及早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二、全面做好大学新生的心理状况摸排工作,各系部建立学生个体心理档案。

各系部在新生入校后应及时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并于10月23日前将各系学生个体心理档案并发送到邮箱lijiasui@126.com(心理普查通知见附件),由院心理中心统一安排、运用符合大学生实际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各系部认真组织安排,做好入学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建立规范的学生个体心理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辅导、咨询工作,努力做到心理有问题学生的早发现、早预防和早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三、各系部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工作。

各系部要主动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密切合作,开展形式多样、自由参与、潜移默化的心理健康课外文化活动,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本期学工部按照《系部心理健康考核标准》要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工作落实到系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按照要求在全院安排了八场心理新生入学心理健康讲座(医学护理系、本部护理系、影像系、临床系、药学系各一场,电子系、汽车系和旅管系三个系一场、教育系和财经系一场、信息校区一场共八场)。各系部组织好同学们的参与讲座,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和形式,提高活动吸引力,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完成后以新闻形式上传到各系部活动栏目,纸质文档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作为各系部年终考核依据。

四、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

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是预防大学生心理障碍严重化、及时矫治心理问题的有效方式。各系部要充分发挥系部心理专干作用,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干预,全程跟踪,力争将隐患控制在萌芽阶段,防止问题严重化,已经发展为心理疾病的,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及时和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干预,对个别特殊个体尽早送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五、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各系部应在辅导员队伍中选拔培养一批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在学生骨干中发展培养一批“朋辈”心理辅导助理,并加强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强化课堂、宿舍、社团等环节的衔接,使心理健康教育覆盖全体学生,心理障碍学生能得到及时辅导援助,确保所有大学生健康成长。

附件:《2013心理普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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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