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正值冬末春初新学期开始之际,天气的变化容易使人精神及情绪发生波动或异常,所以春季成为精神和心理疾病的高发期。特别是春季开学的一个月内,经过春节及寒假的休息,部分学生对于开学后重新投入学校生活可能存在短期的不适应情况,这是精神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是大学生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段,也是自杀高峰期。
为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防范学生因假期遭遇突发事件或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请各系部、各班级及时、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3月1日至3月12日
二、重点排查对象
(一)特别关注对象
1.新生心理普查筛选出来的关注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困难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将推迟毕业的学生、将无法毕业的学生、将不获执业资格的学生等;
3.假期、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医药费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亲友中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史的学生;
6.性格严重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沉溺于网络借贷的学生;
7.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8.有强烈的自卑感、罪恶感、内疚感或不安全感的学生;
9.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同宿舍、同班的学生;
10.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11.患有严重心理和精神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2.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
13.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14.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二)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排查方式
(一)危机排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系(部)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由各院(部)系自行确定。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渡过心理困境期。
(二)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系应认真填报《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于2019年3月12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院本部二教楼B座415),并将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148324820@qq.com,同时报本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备案。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系部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严格遵守“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隐私。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详细。
4.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系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干部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一对一”帮扶。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5.保证存在自伤或自杀风险的学生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6.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