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职团发〔2010〕26号
团员教育评议实施办法
第一条、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进行民主评议,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纪,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理。 第二条、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和理论灌输,开展生动的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第三条、对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主要是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明确前进的目标。 第四条、教育评议活动的时间安排:每学年四月份。 第五条、教育评议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要以团员意识教育为中心内容,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学习的主要内容由团委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安排。同时,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富于思想性、教育性的实践活动。 (二)个人小结 每名团员均需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参加团内活动和履行团员义务等方面客观、实事求是的进行书面总结,找出自身不足,明确今后前进的方向,进行自我认识。 团员进行自我小结,具体内容应包括: 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 3、能否以雷锋为榜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5、能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分两个阶段进行。 1、以团小组为单位组织进行评议。由团员公开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小组其他成员根据被评议团员的总结内容中的五个方面及其一贯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各团小组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本小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报团支部委员会。 2、团支部在团小组互评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大会,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根据团委下达的指标,最终确定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报团委审批。 (四)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 1、表彰先进 “五四”期间,校团委将对评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要及时向团委推荐,由团委核准后向有关党组织推荐做党的发展对象。 2、年度团籍注册 对于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由团支部为他们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对于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暂缓注册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待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得进行注册。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应予以除名;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 第六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可结合每年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及评优工作同时进行。 第七条、每年的教育评议工作,由院团委进行总体安排,各团总支具体布置,各团支部组织实施。 共青团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团员教育评议 实施办法 永州职院团委办公室印制 2010年1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