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职团发〔2010〕19号 服装道具借用管理制度 服装及演出道具是学院财产之一,为加强服装及演出道具管理,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服装及演出道具租借管理制度。 一、服装管理员职责: 1、认真管理好服装及演出道具帐目,分类保存好每件服装及演出道具。 2、严格履行租借手续,对到期未归还的服装及演出道具要负责督促归还。 3、对还回的服装及演出道具要进行认真验收,发现问题可以拒绝办理手续。 4、对穿脏和损坏的服装及演出道具要积极提出整理建议。 5、积极向全院师生宣传演出服装及道具的管理规定。 二、服装借用制度: 1、需遵守服装及演出道具借用制度,认真填写服装及演出道具借用申请表,经系部或班级主管老师签字批准。 2、借用一次服装及演出道具的时间一般为5天。即从领取服装及演出道具之日起计算到归还服装之及演出道具日,不得超过5天。逾期不还者,将取消本学期的服装及演出道具借用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院团委。 3、借用方须一次性还清所借服装及演出道具,由管理人员检查、清点服装及演出道具数目及确认其完好无损后,方可履行归还手续。 4、借用方必须保证服装的完整和清洁。如有损坏现象,借用方应根据损坏程度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有遗失,将按服装及演出道具原价进行赔偿。弄脏的要清洗干净。 共青团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服装道具 管理 办法 永州职院团委办公室印制 2010年1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