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便于对在教学、实验、实训、考试等教学过程中酿成的事故进行确认和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范围
由于任课教师、教辅人员以及教学管理人员(部门)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认定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A类事故)
1、在教学活动中公然宣扬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并煽动学生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2、对教学工作极不负责,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辱骂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4、考试前将考试试题泄露给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
5、考试过程中玩忽职守,怂恿、参与学生舞弊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出错考题导致学生不能正常答题,且造成该门课程需要重新组考。
7、因教学组织管理不力,导致教学或实验仪器设备(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等重大财产损失。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较大教学事故(B类事故)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教学任务。
2、无学院客观原因在教学计划内未完成学期授课计划任务。
3、教师无故缺课(含实验、实训、监考)1次(两学时)及以上的。
4、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停课或请人代课或中途更换任课教师或随意增减学时。
5、考试命题太简单,导致考试进行后30分钟之内考生全部交卷,或者考试命题太难,导致70%的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使此场次考试作废,需重新组考的。
6、经查实虚报课时数者。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C类事故)
1、在规定时间内,任课教师未上交学期授课计划进度表等常规教学文件。
2、上课既无教案又无课件,实验实训课既无讲稿又无授课提纲(只带教材上课)。
3、未按程序经系(部)和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的。
4、上课或监考迟到、早退5分钟及以上。
5、上课期间接听手机或监考期间看书、看报、聊天、打瞌睡、发短信、接电话、擅自离岗等。
6、监考过程中对违纪现象或作弊行为视而不见或进行庇护者。
7、考试结束后,未认真清点试卷数量出现缺少考生试卷的情况。
8、批阅试卷、评定成绩出现较大错误造成一个班级10%及以上的学生更改成绩。
9、考试或补考结束后,未经教务处同意,超过规定时间3天不报考试成绩。
10、漏订或错订教材,或私自向学生强行推销教材或参考资料。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权限
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重大教学事故由院长办公会议认定,主管院长签批;较大教学事故由主管院长认定并签批;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与系部负责人联合签批。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程序
当教学事故被发现或被举报之后,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由教务处会同系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最终形成《教学事故认定通知书》。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若有不同意见,允许在接到《教学事故认定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提出申诉,主管教学副院长在接到申诉后十日内,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进行复查、复议,并将最终的决定通知申诉人。
五、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A类为重大教学事故。凡发生A类教学事故,扣发该责任人当月300元课时津贴,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报学院处理。
2、B类为较大教学事故。凡发生B类教学事故,扣发该责任人当月200元课时津贴,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C类为一般教学事故。凡发生C类教学事故,扣发该责任人当月100元课时津贴,并进行诫勉谈话。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4年9月
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教学事故认定通知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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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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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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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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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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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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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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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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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级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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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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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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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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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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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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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学副院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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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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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
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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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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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分由教务处、系(部)、人事处、责任人备存(原件存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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