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既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笔者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审计机关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方面做了诸多尝试和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特色、有成效的方法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笔者提出了推动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法规制度、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等几点思考。
指导的主要方式
制定年度指导意见和审计重点。审计机关一般在年初印发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热点等,对内部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技术方法等方面进行分类指导。
开展内部审计优秀成果的评选交流。一是培育和挖掘内部审计制度健全的典型单位,组织交流或推介,推广可复制的典型做法,提升一个行业或一个区域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评定和宣传优秀审计项目,评定并宣传推广优秀项目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亮点。三是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编写优秀内部审计案例,通过经验交流会、案例研讨会等形式,发挥优秀审计案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内部审计先进经验、技术方法等的交流学习。
审计机关指导内部审计项目的实施。在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项目时,审计机关从准备审计项目资料、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等多个方面入手指导相关审计项目的开展实施。
监督的主要方式
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审计机关根据不同部门的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会同其他监管部门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协调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
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在实施有关审计项目时,将内部审计开展情况纳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内部审计的建章立制情况、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等内容。
对内部审计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通过每年度组织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执行,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开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存在的问题
指导和监督机制连续性不够。有的审计机关存在指导和监督人员年龄偏大、职业胜任能力不强等问题,造成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甚至在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部分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工作力度偏弱。有的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职责定位不够清晰、业务指导力度偏弱、监督检查频率较低。在市县级审计机关中,大多数单位都没有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部门,即使设置也是挂靠在其他部门,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很少。
指导和监督的覆盖范围有限。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涉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单位,对象范围十分庞杂,内部审计的定位、工作质量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对审计机关来说,难以制定统一的标准开展指导和监督。
深化指导和监督工作的思考
推动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法规制度。2018年1月,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适用范围是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在准则方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了1个基本准则、22个具体准则、1个职业道德规范。为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建议修订完善现有的内部审计准则,并同时出台其他有关指导和监督的配套制度。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一是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组织专题培训,督促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化对内部审计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等的认识,提高内部审计在各单位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逐项进行对照和改进,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并出台和修订有关制度,完善内部审计业务流程,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三是引导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意识。督促被审计单位内各部门做好内部审计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培养内部监督的自律意识,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自我约束控制转变。四是指导推动内部审计聚焦主责主业。在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中加强指导培训,推动解决内部审计人员队伍缺乏稳定性、审计专业知识不够强等问题,提高人员职业素养和胜任能力。五是对审计机关创新指导和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并在制度规范的完善过程中吸收和借鉴,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实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在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监督。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的内部审计对象涉及行业多、领域广、数量大,但是有的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属于垂直管理,其下属或管理的各级单位也都配备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因此,在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监督,检查内部审计职责履行、项目开展、审计报告等,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通过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发挥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该行业、该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同时,在开展主管部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将领导干部落实内部审计管理职责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