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发〔2012〕6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修缮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项目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2003年第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2004年第17号令)和《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湖南省政府2008年第234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教育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