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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破“四唯” 路在何方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1-24

学术破四唯 路在何方

 

若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论”,改变现有的人才评价体系,核心问题在于学术要去行政化,用立法推进改革。

近日,在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治理学术不端乱象方面又有了新动作。2018年10月23日,科技部网站发出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41个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对于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包括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依法撤销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追回奖金、证书等在内的43项联合惩戒科研失信的措施,力度、广度都前所未有。

针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评价的“四唯”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多年来不断发文予以规制,但一直以来效果甚微,学术不端现象仍不断被曝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若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论”,改变现有的人才评价体系,核心问题在于学术要去行政化,用立法推进改革。

如何面对“撤稿”

南京大学教授梁莹主动在中国知网等数据库删除百余篇论文的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南京大学此前回应称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如问题属实严肃处理。

事实上,国内学者论文被国外期刊撤稿的事件在过去多年一直存在,并且数量和规模令人震惊。

比如去年,因为论文作者编造审稿人和同行评审意见,德国知名出版商斯普林格出版社旗下的《肿瘤生物学》期刊宣布撤掉中国作者的107篇论文。

在谈及被国外期刊大规模撤稿的学术不端问题时,熊丙奇表示,比学术不端更严重的是对其的淡化处理,对学术造假的纵容,只会令学术不端更加猖獗。对于论文被撤稿事件,负责任的态度是,每个被撤论文作者所在机构,都要启动学术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同时他还提到,撤稿事件中,作者必须对论文负责,即使与期刊审核不严、第三方机构造假及同行评审造假相关,也都属于作者造假,不能因此推脱责任,偏离重点,这是基本的学术常识。

某医学杂志编辑韩石(化名)表示,从期刊角度讲,国内很少见到大规模的撤稿现象。目前国内对撤稿的认识、方法都有待提高,坚持“零容忍”态度,未来要更多的借鉴国外的撤稿制度,将这个制度很好地利用并实行起来,并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就要严格实行撤稿制度。

“现在有杂志要求作者在文章最后写贡献声明,写明每个人做了什么样的工作,然后作者签字,如果未来这些措施能够一步一步落实的话,会减少学术不端现象。”韩石说。

熊丙奇表示,只有严肃处理论文被撤的学者,通过调查查找背后的原因,才能深刻反思我国学术管理和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学术管理和评价制度。

学术应去行政化,用立法推进改革

而同行评审制度等学术规范在我国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漏洞,产生学术不端问题,在熊丙奇看来,这是我国学者严重缺乏学术尊严意识的表现。

而追根究底,这是由于学术严重行政化,行政力量、部门主导学术资源的配置,导致行政力量严重干扰学术。“行政部门制定以论文、课题、经费、专利的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所有学者,老师当然围着这些转。”熊丙奇说。

事实上,多年来,相关部门不断下发文件规制学术不端,及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评价机制。比如,2015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2016年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欲求改革学术评价体系,净化高校学风,改善学术生态等。

而行政化问题一直也是社会比较关心的。2014年,教育部还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学术委员会为高校最高学术机构,以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强化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和职权。

但熊丙奇表示,各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并不理想,依然我行我素。他认为,破“四唯”存在现实的阻力,比如来自于在“四唯”评价体系下已经有显赫学术头衔、获得各种奖项的既得利益群体等。

他还指出,现在改革的推进基本上也都是由行政部门主导,但由行政部门主导去行政化的改革,是违背逻辑的。而现有的“学术规则”也是由那些学术既得利益群体制定的,他们也在各种学术评审中强化学术头衔的重要性,将学术头衔最大利益化。目前学术管理和评价严重行政化与功利化,依靠行政力量自觉,很难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而必须有行政之外的力量进行推动。

“为打破行政力量与既得利益者对改革的阻挠和扭曲,需要改革目前的改革机制,应该由行政主导转变为全国人大立法主导,这样可以在立法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也可以避免行政推动的随意性。”熊丙奇说。

国外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和严惩

熊丙奇还强调,现代大学的治理,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一定是相分离的。我国与国外的核心差异还在于教育和学术的行政化的问题上。“国外的现代大学制度,大学校长是公开遴选且没有行政级别的,实行教授治校;在学术上,学术委员会会与教授委员会充分交流,发挥它的独立作用。”

他还表示,观察国外的教育、学术管理和评价规则,很多是基于基本的教育尊严和学术尊严而设置的。比如,博士论文答辩,有的就是由学生导师,邀请几位好友教授组成答辩委员会,在我们这里,这很容易出现“放水”问题,可在国外这却不是什么问题,因为教授们会对事不对人,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教育和学术声誉开玩笑,会十分严格对学生进行答辩。也是因为学术尊严,国外学者不会发现和利用同行评审制度的漏洞。

而在论文的发表程序上,国内外也呈现明显的不同。韩石介绍,国内期刊一般没有独立的、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来严防学术不端文章的发表,多是由编辑个人负责把控。

但在国外,发表论文会历经重重关卡。以美国《科学》杂志为例,《科学》杂志有专门的审稿编委会,并且是由全世界100多名顶尖科学家组成,负责审核提交到《科学》杂志各类论文的重要性和可信度。通过审稿编委会的论文,还会由外部专家进行匿名评议。此外,对于存在可能与人们的直觉相悖的科学发现的“高风险”论文,除接受常规审查外,还要额外再接受一层审核,如要求论文作者提供更全面的论文原始数据等。

而一旦被证实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在国外会深陷严重的学术丑闻,会因此被学术期刊列进黑名单。这对学者来说是极为严重的后果。在美国,学术不端者将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研究项目,期限在18个月到10年不等,同时不能在美国公众与卫生服务部设立的任何咨询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任职。此外,在处罚期间,学术不端者的身份信息也会在诚信办公室网站上公示。

而最严重的,曾有一名主要研究肥胖症、代谢和更年期的学术不端者,在他15个联邦科研经费申请以及10篇论文中造假,因此被美国佛蒙特州伯灵顿地方法庭判处一年零一天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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