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湖南新型智库建设,根据《湖南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二)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应围绕《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又分为立项资助和所在单位资助。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人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规定。
2.申报人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课题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5.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6.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同时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等省级课题;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二)申请单位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承担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2021年9月6日-9月20日)。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2021年9月22日—9月28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还需提交一式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材料直接从课题立项系统中导出PDF版本打印,申报人签字确认,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并汇总。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均须通过申报单位统一申报。
四、课题指南详见“湖南社科网”湘社评[2021]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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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