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期全院期末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
2018年下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查科目的组考
1、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系部统一组织。
2、考查科目由各系部组织。需要由教务处协调安排的考查科目,系部将相关科目报教务处,由系部负责,教务处协助共同组织。
二、考试、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各系部考查科目定于1月5日前完成。
2、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19年1月6日-1月9日,为期4天。
①公共课、基础课考试时间:1月6-7日
②专业课考试时间:1月8-9日
3、考试、考查科目安排表上交时间:
各系部的考试、考查科目安排表于2018年11月28日前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上交三个教学点教务处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6520874@qq.com。
4、考试、考查监考表上交时间:
各系部组织的考试、考查监考表于2018年12月21日前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上交三个教学点教务处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6520874@qq.com。
三、考试考查科目的命题及制卷
1、公共、基础课程的命题由教务处将考试科目一览表发至相关系部,由系部通知相应的教研室安排教师命题,专业课程的命题由本系部通知教研室安排教师命题。
2、每门考试科目均按A、B卷两套试卷命题,试卷经本学科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再送系部主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务处和系部制卷。
3、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试卷统一由教务处制卷,专业课程的考试试卷由各系部制卷。
4、严格考试保密工作,一旦泄密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学生考试成绩单的领取、填写及上交
1、学生空白成绩单的领取
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等科目的空白成绩单均由任课教师到任课班级所在系领取。
2、学生成绩单的填写
①我院所有考核科目(含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不计小数。
②成绩单信息要填写完整。
③学生成绩评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遇错评,则由评卷教师将错评试卷交系主任审核,将填写的成绩更正登记表和原始试卷交教务处审核、记录情况后方可更正。
3、学生成绩单的上交
教师必须在2019年1月11日下午5:00之前将成绩单(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交任课班级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成绩单的,按未完成学期教学任务处理,并按迟交的天数酌情扣除该教师本期的课时津贴1-5节。每延期2天交学生成绩单则扣除该教师1节课的课时津贴,扣满5节课的课时津贴为止。各系的教学秘书于1月12日下午5:00之前将本系各班所有科目汇总成绩表(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五、考试相关要求:
1、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要在学院正常作息时间范围组织完成,不得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须先报教务处批准。
2、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3、学生除出具学生证或身份证外,还须本人在本场考试的考场登记表上签名。
六、其他
批阅成绩后的试卷由阅卷教师交本教研室所在的系部保管。
教 务 处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