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附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根据《湖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湘办发〔2010〕19号)和《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2012 年度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纪发〔2012〕1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对象与时间
检查对象:附属医院,附属学校,实习农场,后勤服务中心
检查时间: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11日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1.各单位及内设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的情况;
2.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1.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情况;
2.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情况;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使用情况;
(三)工作措施实施情况
1.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范、纠风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2.党组织抓反腐倡廉责任机制建设情况;
3.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创新情况;
(四)取得实效情况
1.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满意度;
2.院党代会代表、职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的认可度;
按照以上检查内容,全面检查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11月20日期间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
三、检查考核的方式
由学院纪委组织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集中检查考核,具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根据考核内容查阅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听取汇报。召开汇报会,由检查考核组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汇报,汇报的内容应包括:(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3)工作措施实施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由检查考核组抽取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总体情况的意见。
四、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检查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审定后,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进行通报,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当年评先资格。
(三)对检查考核中所反映的问题,由各检查考核组向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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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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