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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全院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永办发电[2017]128号)、永纪办〔2017〕69号、省教育厅湘教明电[2018] 1号精神,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干部清廉、校风清明的良好校园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要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二、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两节”期间是“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学院纪委监察室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节前检查与节后复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顶格处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维护群众利益,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学院纪委监察室将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对一些群众关注、上级督办的重点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加快办理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责任追究,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分管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确保全院教职员工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746--666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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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