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永州市纪委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确保清正廉洁过节,现就严明“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十严禁”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和赠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大吃大喝”、搞私人宴请;
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加班值班费;
5、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提供的礼金礼品和旅游度假、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应当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9、严禁违反“市委1号禁酒令”;
10、严禁参与赌博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顶格处理,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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