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禁止私设“小金库”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违规收费行为,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杜绝贪污腐败现象,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禁止私设“小金库”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永职院发〔2011〕12号),《关于印发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永职院发〔201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1、除实体部门外,学院各部门不得自行收费,各处室也不得委托系部收费。确有需要收费,必须经得学院领导同意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然后将所收费用交学院计财处。否则,系部有权拒绝代收费。
2、各部门创收性收费(如专业培训,对外承接专项业务、场地租赁等)及代收费,均应上缴计财处,然后再按学院规定的额度经领导审批后使用,结余留用,多支不补,使用时必须履行正常的财务手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禁止系部、处室及个人私自办班和向外推荐函授、自考学生,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4、严禁各部门自收自支、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5、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学院纪委、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紧密配合,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6、 对私自收费、私设“小金库”行为,都应作如下处理:
(一) 没收非法所得;
(二)给予主要责任人一定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主要责任人不得参加年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
(四)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纪的单位和违纪个人的处罚,由学院纪委报告学院党委会讨论后作出决定。
中共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监察室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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