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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治理“小金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4 00:00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直属各单位:

2010年以来,学院多次组织对“小金库”进行治理,组织了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和一次重点清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了严肃处理。但是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仍对某些部门私设“小金库”反应强烈。经请示学院主要领导同意,按照“立行立改”、“问题导向”原则,院纪委、监察室决定在学院再次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活动从2014528日起至2014630日止。

二、全面自查:以处室、系部、直属单位为单位进行“地毯式”清理,以自查为主,自查要不留死角。自查于615日前结束。

三、建立“小金库”治理有奖举报制度。凡实名向院纪委、监察室举报“小金库”,提供有效线索,并经查实的,按实际收缴“小金库”总额的10%奖励举报人,院纪委、监察室给予严格保密。

四、建立重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同志找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题约谈,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此项工作615日前结束。

五、建立“小金库”治理责任领导承诺制度。各处室、系部和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小金库”专项治理主要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分管处室专项治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对本处室、系部、单位、分管处室的自查结果、今后工作等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清理结果真实,今后不再发生“小金库”事件。此项工作在615日前结束。

六、建立“小金库”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在本次清理中,对于主动清理自查,资金去向合理的部门和个人,可以依规从轻处理。对于自查不认真、不严格、不彻底,经查实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必须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附件:

1、自查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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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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