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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宣传思想联络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9   点击数: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宣传思想工作,规范校内外新闻宣传的报送及管理流程,提升学校对外宣传水平,学校拟组建一支宣传思想工作联络员队伍,由各部门、各学院明确一名宣传思想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和学院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联络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主动宣传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综合协调能力。

二、主要工作职责

落实本部门、本学院的新闻宣传、网络安全、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

1.及时关注、搜集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活动等重点工作领域的亮点、特色、成就,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

2.组织、协调、联络由本单位牵头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本单位及其所属学生组织新媒体平台、网页的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

3.配合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做好校内外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接待社会媒体来访工作;

4.参与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学院认真填写宣传思想工作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25日之前将附件发送至yzzyxtb@163.com,联系人:王曙明,联系电话:13874671979。

宣传统战部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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