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零陵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11年6月31日)。
二、选聘职位
用人单位 |
人数 |
职位 |
专业 |
其它条件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 |
技术员 |
地质 |
男性 |
1 |
工作人员 |
旅游策划与管理 |
身高:男1.75米,
女1.62米。 |
文化馆 |
1 |
文艺
工作者 |
表演类 |
身高1.62米,女性 |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报名时间:5月5日---8日。
五、咨询电话:0746―6222170(组织部)
0746―6232198(人事局) 13085420078(潘主任)
零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招聘职位2.xls
招生简章定稿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