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学院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 月19 日(星期四)至9 月21 日(星期六)放假三天。其中,9 月19 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 月20 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 月22 日(星期日)上。
2、学生于9月18日下午上课结束后方可离校,并于9月21日下午18:00以前返校, 9月21日晚,各系部清点学生返校人数,并上报学工部。
3、学工部、各系部要认真做好留、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总务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生活服务工作。
4、办公室要安排好假期总值班,做好值班电话接听、上传下达、公文处理和假期来人来访接待等工作。
5、为配合民调工作,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将办公电话设呼叫转移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手机上,请务必保持开机状态。
6、保卫、学工等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武装保卫部要增派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
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