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3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函[2011]66号文件,教育部将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我院关于开展评选优秀成果奖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申报者下载申报资料,仔细阅读评奖活动通知和评选奖励办法。
      2、按《评选奖励办法》的具体要求填写申报评审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3、学院受理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7月4日。请申报人务必将下列材料准时送交科技产业处:
     (1)成果奖: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一式3份,匿名活页评奖材料一式6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一式7份。
     (2)成就奖:由个人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一式7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一式7份
     (3)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发送至yzzykyc@126.com
      4、联系办法:科技产业处办公室(行政楼206室),电话:6663052。
 
 
 
科技产业处
2011.6.21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rar

上一条:关于2011年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申报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 学校官微


  • 湖南省教育厅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