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1年职称评审的同志于2012年1月13日—15日将申报材料上交人事处。
另请注意:
1、除人事处、学院章由人事处统一负责盖外,学生处、科研处、教务处、系部章由申报人找相关处室盖章。
2、非在编人员由人事处审核盖章后交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3、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无原件的复印件单位及人事局不予审核。
4、初级职称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上交申报材料。
5、由于岗位设置,学院高级岗位指标有限。正高限高校系列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化学、医学、农学、体育、中文、物理等专业暂可申报,其它专业不得申报;副高限高校系列的经济学、医学、农学、机械设计和高级实验师等专业暂可申报,其它专业不得申报;中级暂不限专业。
6、申报人所申报专业需与本人专业、岗位对口,不对口的不得申报。
组织人事处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