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通〔2013〕67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关于“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进行面试答辩”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的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省教育厅职改办、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学校综合考评推荐符合申报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答辩时间
2013年4月13日-14日进行。各面试答辩人员具体报到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报到地点
长沙师范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刊阅览室(学校地址: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特立路9号,交通位置示意图见附件3)。
四、答辩组织
1.各高校负责通知本校答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2.答辩对象无特殊原因不按时报到并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
3.答辩对象因公出国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进行现场答辩的,由所在学校提供书面证明和本人联系方式(于4月7日前报送或传真至我厅职改办),经我厅职改办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家采取电话答辩方式进行答辩。若因答辩对象本身的原因,或因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答辩对象,致使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科组无法实施电话答辩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
五、其他事项
1.各高校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联系,并填写《面试答辩回执》(见附件2),经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或传真至省教育厅职改办。
2.请各有关高校务必提醒答辩人员注意安全。
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人:邓建辉,联系电话:0731-82207541、13487566808,传真:0731-84715933,电子邮箱:804274184@qq.com;长沙师范学校答辩报到点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15874972228。
附件:1.面试答辩报到时间安排表
2.面试答辩回执
3.长沙师范学校交通位置示意图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附件:湘教办通〔2013〕6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