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州市教育基金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推荐名单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救助对象:本人患重大疾病、医药治疗费在5万元以上、因病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本市特困教师(需教师资格证)。但精神病患者、受伤人员、植物人、省市已救助的不列入救助推荐对象。请符合以上要求的同志于4月底前上交材料到组织人事部刘艳红处。
组织人事部
2013.4.16
附件:市基金会救助特困教师活动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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