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档案管理,切实贯彻落实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档案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湘监发〔2014〕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3年度学院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一)各处室、系部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本部门人员,尤其是部门正、副职及兼职档案员认真学习《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湘监发〔2014〕1号),并抓好落实。
(二)党政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对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接受档案管理违法违纪举报。
二、切实做好2013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一)档案收集的内容
1、文书档案
(1)学院领导参加校内外会议作的讲话稿、工作报告及工作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本部门或部门代表学院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各处室、系部2013年大事记;
(3)各处室、系部2013年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4)各处室、系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5)现存放于各处室、系部的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具有指导性的文件及有关资料;
(6)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职工表彰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包括开幕式、闭幕式、代表发言、会议议程等资料;
(7)上级领导、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等来院视察、访问,县级及以上代表团、兄弟院校代表团等来院参观访问的资料;
(8)学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生表彰会、毕业生合影、学生学籍卡;
(9)开展科研和技术协作活动,学院承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外籍教师、专家来校教学、访问,师生出国进修学习、考察等活动的资料;
(10)重大项目的开工典礼、奠基仪式、落成典礼的资料;
(11)教职工及学生各类文艺活动、运动会、技能竞赛等获奖(市级以上)资料;
(12)民主党派举办的重大活动资料。
2、声像资料:各处室、系部在庆祝、纪念、校友联谊、报告会、展览会等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需加文字说明。
3、学校搬迁至院本部后各处室、系部遗留下来具有的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4、其他需归档的资料详见《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档案规范和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档案收集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关键环节。请各处室、系部高度重视档案收集工作,从即日起对本部门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不需要归档或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请各处室、系部自行处理;须移交档案室的有关资料请兼职档案员于2014年4月20日前统一送至学院综合档案室。(联系人:祝秋云老师187976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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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