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二期房价及打分排序公示
经阳光二期分房领导小组审核商议并报党委研究,现将楼层差价及打分排序公示如下,公示七日,如有异议和建议请与院纪委和工会反映。
纪委电话6663058;工会电话6663073。
一、房价:4楼为均价。
1楼:-100元, 2楼:-40元, 3楼:-20元,
4楼:均价, 5楼:+20元, 6楼:+30元,
7楼:+40元, 8楼:+50元, 9楼:+80元,
10楼:+40元, 11楼:-100元。
二、说明:
1.房屋验收合格后分房,学院只对在公示名单中的人员办理不动产证。
2.在编人员如原来一直在学校聘用,可从首次聘用时间算起,中途中断则不能连续计算。
3、阳光一期已要房的(含已出售)不能购买阳光二期房。
4、分数相同时按校内无房、工龄、职称、学历学位、双职工、独生子女顺序优先(因具体分数还有变化,分数相同的暂未分先后)。
阳光二期分房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打分排序表
阳光二期打分汇总表(排序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