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22年有意愿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按“湘人社办函【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学分的认定准备(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前五年度,不含参评当年度:2022年参评高级需提供2017~2021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20~2021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8~2021年),学分认定材料需各学院、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盖章的,请在放暑假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审核盖好章,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集中收集材料,于6月30日上交组织人事部,以便组织人事部及时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学分认定。
特此通知
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培训所获学时认可为继续教育学时
组织人事部
20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