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工作,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各项任务,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进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团结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调动广大职工在学院建设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学院发展做贡献。经工会委员会研究,2014年在全院工会组织中开展工会工作量化考核。
希望学院各分会认真组织各项工会活动,积极参与工会工作量化考核,以量化考核活动推动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广大职工多办实事和好事,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推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立足学院发展大局、服务教工群众、保障会员权益、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学院中心工作。以帮助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为载体,扎实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和进步,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二、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院工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不面面俱到。
2、客观公正的原则。尽可能使用便于考核、易于采集、客观准确的指标,减少人为因素。
3、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可操作性,简化工作程序,节省人力财力。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各分工会
四、考核内容及牵头人
(一)工作年度综合考核(李晶、刘晓兰、卢璐)
1、组织领导与工会自身建设(满分10分)
2、财务管理工作(满分10分)
3、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满分15分)
4、工会文体活动开展(满分25分)
5、工会宣传及信息工作(满分20分)
6、女工工作(基本分20分)
7、各项工作成效加分(无基本分,上不封顶)
(二)三个单项考核
(1)女工工作(裴有为)
(2)文体活动(王健)
(3)工会宣传及信息工作(卢璐)
五、量化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与工会自身建设(满分10分)
1、分会班子团结,成员配合默契,组织领导得力。各分会委员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工会活动。按规定进行换届。能集体讨论和决定分会的重大事项,视情况加1—3分。
2、分会组织机构完善,分工会委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人选和安排,活动正常开展,得2分。若缺少上述人选安排每缺1项扣0.5分。
3、服从工会纪律,参加工会的各项会议、培训等活动。根据工会签到表进行考核,全部到齐不扣分,每缺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2分,封顶扣3分为止。
4、做好年度计划与总结工作。及时上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得2分。工作计划认真细致,结合本部门实际,具有可行性,计划执行落实率高视情况加1—2分。
(二)财务管理工作(满分10分)
1、及时上解工会经费(3分);
2、开支合理、账目公开(3分);
3、财务管理帐目清楚、手续健全(4分)。
(三)权益保障(满分15分)
1、建立本部门事务公开制度,有实际性的公开内容,得2分。
2、建立了困难教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有帮扶措施,得3分;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女职工教育,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得2分。
3、深化扶贫帮困活动、节日慰问活动。对有困难的职工和生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慰问,得3分。
4、按要求组织职工加入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全部完成得2分。部分完成按完成比率乘2计算该项得分。
5、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教代会前征集议案并在每次教代会向学院提交议案并立案的不少于1篇,没有完成任务的扣3分,每多完成一篇的加1分。
(四)工会文体活动(满分25分)
1、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全部组织参加得10分。不参加规定集体项目1项扣1分,个人项目1项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2、分会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每举办1次文体活动经工会认可加2分,不举办不得分。本项总计不超过5分。
3、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未按要求参加学校大型活动的,每一次扣5分,且不能参加当年评奖评优。
4、承办校工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按每次5分加分。
5、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奖加分标准:团体一等奖(第一名)加5分,二等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第三名)加2分,四等奖(第四名)以后加1分;个人一等奖(第一名)加3分,二等奖(第二名)加2分,三等奖(第三名)加1分,四等奖(第四名)以后加0.5分;团体及个人优胜奖不加分。本项总计不超过10分。
(五)工会信息及宣传工作(满分20分)
1、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做得好。在本单位网页、简报或专刊上发表工会有关的报道每1篇加2分,在学院网页、工会网页、工会简报或院刊等学院媒体上发表工会有关报道1篇加3分,在市级媒体上报道1篇加5分,省级以上每篇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不发表或不报道不得分。
2、开展本部门特色的工会宣传专栏或专刊每次加2分。
(六)女工工作(满分20分)
1、积极参加女工委组织的文体活动,全部组织参加得10分。不参加规定集体项目1项扣1分,个人项目1项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2、建立困难女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得2分;对有困难的女职工和生病住院的女职工进行慰问,得2分;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得2分。
3、组织女职工开展岗位建功活动,鼓励女职工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积极申报各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得2分。
4、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和科研技能创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技能培训或技能竞赛,并在工会网站上有相应报道,得2分。
5、女工工作成效加分办法参照工会工作成效加分办法执行。
(七)工会工作成效加分(逐项累加,上不封顶)
1、开展有特色有创意的工会活动,及时上报院工会,经院工会认可每项加2分。
2、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等获奖加分。加分幅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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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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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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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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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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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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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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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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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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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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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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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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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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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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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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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量化考核办法
以量化分值方式进行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内容1—6项为赋值封顶分,累计为100分,考核内容第7项为不赋值累加分,上不封顶。
四、量化考核的步骤
1、各分会按照考核标准自查自评,并提出有关佐证材料,定期向工会办公室申报,在得到工会办公室认可确认后,由工会办公室记载得分加分情况。
2、为推动量化考核的过程化管理,工会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两次考核认定工作,并及时将考核认定情况在各分会公布,以推动工会工作的积极开展。
3、在年底,由工会办公室组织考核最终的统计与排名,根据得分高低情况,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表彰名次和奖励额度,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实行过程监督,由工会办公室组织考核最终的统计与排名工作,考核结果将在全院公布。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选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干部的主要依据。根据得分高低情况,每个单项表彰前六名,学院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奖励额度,并对开展量化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实行表彰,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