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院非学历教育发展活力,激活我院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我院非学历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路子,充分调动各部门整合院内外资源对外培训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我院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对外培训的管理体制
学院对培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1、学院授权成教部作为对外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院外培训履行管理职责,同时承担部分培训办学职能。
2、各系(部)是学院对外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学院培训工作。
二、对外培训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
(二)服务性短期培训: 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
三、对外培训领导小组
成教部负责各类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学院成立对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成教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处室、系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
四、对外培训承办部门职能
(一)成教部职能
1、负责全院对外培训工作的协调、统筹、管理,负责对上、对外的沟通衔接工作;
2、负责审核系(部)各类培训的报批、招生广告等工作;
3、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作;
4、负责统一办理核发学院盖印各类培训证书;
5、负责全院对外社会培训工作的考核、总结;
6、直接承办部分行业、部门委托的社会培训工作。
(二)系部职能
1、履行培训申报审批手续(见表一);
2、负责根据本部门专业、师资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组织培训生源;
4、负责教学组织及运行工作;
5、负责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向成教部报送培训花名册(见表二);
6、负责支付教师课酬等培训费用;
7、协助成教部做好培训证书发放工作。
五、保障措施
1、系部开展的社会培训,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系部向成教部提出书面培训申请,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招生范围、上课地点、学习期限、师资投入、收费标准等,经成教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开学后及时将培训名册报送成教部。
2、 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对外培训要明确方向,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院声誉。培训既要以社会需求为原则,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其他部门和系部开办学历教育班。
3.严禁部门及教职工个人以学院名义私自在院内开展对外培训,违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部门查处,并对部门采取扣发部门预算内经费,对个人扣发相关劳务费等经济处罚。
4、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列支经费。根据永州市物价局、永州市财政局文件(永价教【2010】143号)转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凡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我院举办的具有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短期培训班,其短期培训收费须报经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六、收费与费用管理
1、培训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学校财务规定,向委托单位或个人收取。系(部)利用现有教育设施举办的培训,收费标准由系(部)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参考同类培训社会收费标准,通过物价审核批准后并在招生前公布,中途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2、收入分配及使用。执行学院关于经费包干的相关规定;各系(部)承办的培训班,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交学院计划财务处。学院根据《华人策略研究论坛网址处室、系部经费总额管理办法》(永职发【2010】48号)划拨给系部,作为招生、教学、管理费用。学院将学院所得培训提取费总额的3%用作成教部联系、协调、管理及对外接待等。